為進一步優化隊伍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泰州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吸引和用好優秀人才的若干規定》(泰發〔2007〕12號)以及泰州市委組織部、泰州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屬事業單位優秀人才引進工作的通知》(泰人社發〔2012〕450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共2家,計劃招聘12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9年泰州醫藥高新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6日期間出生);具有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2017至2019年國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所學專業符合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2016年及以前的醫藥衛生相關專業畢業生,須取得執業(助理)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人員;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泰州醫藥高新區衛生局統一組織(以下簡稱區人社局、區衛生局)。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七個步驟進行。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http://tzgxq.taizhou.gov.cn)網站向社會公布本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的要求提供考生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2019年泰州醫藥高新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2)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2張;
(3)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4)2019年畢業的醫藥衛生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已使用,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簽約〉方同意報考的證明);
2017、2018年畢業的國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所學專業符合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考醫師執業資格的醫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
2016年及以前畢業的醫藥衛生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以及相關執業(助理)資格證書或者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或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已有工作單位(報到證已使用)的報考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5)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6)報名費為100元/人。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憑有關證件減免考試費用。
2.報名時間與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7月1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人員對資格審核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19年7月1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審核異議的處理時間:2019年7月1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行政樓二樓人事處(泰州市江洲南路111號)。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根據考生的條件,對照本公告規定,自行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多選無效)。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崗位條件中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參閱《2019年泰州醫藥高新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人才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其他招聘學科專業名稱參照《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標(2001年)》。
(2)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3)考生自辦理報名手續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寫的手機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如因改號、停機等原因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自負。
(4)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由區衛生局提出意見,經區人社局審核后,報上級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相關信息及時在指定網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報名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的時間為:2019年7月8日上午8∶30~11∶30。
4.資格審核
由區人社局會同區衛生局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
5.領取面試通知書
報考人員在指定時間(2019年7月19日上午8:30~下午5:30)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報名回執到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人事處領取面試通知書(請考生妥善保存面試通知,考試、體檢等環節均需提供)。如他人代領,應同時提供考生和代領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報名與考場使用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體檢
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考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專業知識)。報名時未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在職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因被取消體檢資格或放棄體檢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可從該崗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工作由區人社局、區衛生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86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蘇人社發〔2017〕89號)執行。
如因懷孕需延遲體檢的,可暫保留所報崗位,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步驟。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及區衛生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從該崗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七)聘用
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現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泰州醫藥高新區衛生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6995108(泰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人事處)、0523-89690292(泰州醫藥高新區衛生局)、0523-89690235(泰州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523—89690279(泰州醫藥高新區紀工委、監察工委)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http://tzgxq.taizhou.gov.cn
泰州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醫藥高新區衛生局
2019年6月25日